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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州纪委监察局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22 11:13:31    信息来源: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29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5〕12号)以及《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办发〔2015〕8号)精神,结合委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1月22日,根据省委和州委的安排部署,州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中共迪庆州纪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并启动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下简称专题教育)。最近,中央和省委、州委对专题教育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委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不直面问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通过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努力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重点对象
    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专题教育主要在州纪委监察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各部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牢牢抓住重点对象组织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和避免专题教育重点对象“放空”。
    三、具体措施
专题教育要按照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不以集中活动形式开展,各级同步进行的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把4个“关键动作”抓实在、抓到位,不搞花样翻新、重形式轻内容的“自选动作”。
    (一)深化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工作。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参加学习教育的认识体会,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在5月底前再讲1次高质量的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在适当范围讲党课。要讲清楚“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践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激发自觉,发挥好带学促学作用。
    (二)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深学透、真学真懂真用,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沈浩等先进典型事迹,从白恩培、仇和、沈培平以及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在前一阶段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分3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大体上每两个月1个专题,每个专题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集中研讨,每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进行认真准备,提前拟好发言提纲,根据实际情况,既要有重点发言,又要交流互动,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形成共识。
    专题一(于6月30日前完成,分别于6月15日前和6月30日前组织一次):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的座右铭,坚持“忠”字当头、“廉”字托底,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优良传统;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专题二(于8月31日前完成,分别于7月30日前和8月31日前组织一次):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重点学习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如何维护党的团结,服从组织决定,遵循组织程序,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如何坚守为官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到个人干净;如何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让他们擅权干政,不让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专题三(于10月31日前完成,分别于9月30日前和10月31日前组织一次):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重点学习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心中有责、敢想敢作敢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如何着眼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路子,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组织召开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年底,以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召开州纪委监察局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问题,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深化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委局主要领导和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做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开展专题教育,把关键点、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认真查找和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与“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把专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上来。深入开展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对存在“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进一步做好建制度、立规矩等工作,强化刚性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
    把专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思细照笃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摆解决“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问题,以坚定的信念、决心、行动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出示范。
    (二)切实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州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教育、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专题教育扛在肩上,及时进行具体指导,用心抓好重点工作。要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2015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三)精心组织实施。州纪委组织部要深入研究谋划、搞好统筹协调,采取随机调研、巡回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推进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州纪委党风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切实抓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对6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州纪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不走过场、做样子,从严从实开展好专题教育。
    (四)切实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把专题教育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现“三转”要求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