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印发《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解决全州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全州各县(市)纪委监委,州纪委各派驻 (出)机构要推动和督促有关部门围绕设定事项、方式方法、目标导向和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的十七个重点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重点问题逐条逐项查摆,列出问题清单。未列入重点问题,但本地区本部门在自检自查中查摆出的其他情形,也要列入问题清单。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 (党组)是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责任主体,党委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 (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摆进去,把整治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和督促党委 (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把监督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发挥好派驻 (出)机构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州、县 (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要加强对联系地区和部门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巡察机构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把督查检查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今年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关注。
《通知》强调,州级州级、县市各部门党组 (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结合责任分工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采用全面查找问题、重点调查研究、紧盯纠治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和强化监督问责的方法措施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同时州、县(市)纪委监委要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州纪委监委或县(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精准定性,正确区分责任,严肃问责。今后凡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郑斌 和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