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同时,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在今后的养殖过程中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咨询,要注意养殖厂环境的整洁,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拖顶乡纪委书记对养殖负责人说道。
近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德钦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森林公安等主责部门成立处置工作组到拖顶乡开展禁养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德钦县纪委监委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到哪里”的原则,对禁养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处置工作过程中的实地查看、养殖厂消杀、野生动物返归自然等一系列过程进行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据了解,德钦县共有禁养食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两户,一户为德钦县拖顶乡月兔特色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种类为麂类,共有20只麂类;另一户为德钦县拖顶乡洛玉综合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种类为豪猪,共有235只。
本次处置工作充分尊重养殖户意愿,对德钦县拖顶乡洛玉综合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养的235只豪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并严格按照要求,在处置后对养殖厂进行消毒;对拖顶乡月兔特色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养的20只麂类进行抽样检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放归地点为麂类的源生地,最终按照《在养野生动物放归自然技术指标》要求,分6批进行了放归自然。
“很多农民群众都不清楚禁养食陆生野生动物等的相关规定,看来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禁养食陆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对各部门政策宣传的力度也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知晓各类政策法规。”在回乡政府的路上,拖顶乡纪委书记又有了新的工作思路。(归求吾姆 斯那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