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主动适应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能变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该州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今年1至9月,共处置问题线索264件,同比增长21.1%。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9月,全州立案111件121人,同比增长19.35%;对5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同比增长7.77%。
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1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71人。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2人次,占比67.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8人次,占比16.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6人次,占比7.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1人次,占比8.7%。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