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委、监委机关积极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主动适应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能变化,立足迪庆政治生态现状,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继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2021年1月,共处置问题线索38件,同比增长375%。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月,立案15件15人,同比增长400%;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同比增长142.9%。
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8人。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1 人次,占比63.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人次,占比2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6.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8.2%。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