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负责调查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如果公职人员违法了会受到什么处分?会有什么影响?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办理监察事项时大家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带着诸多疑问,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会议在维西县白济汛乡开展,会议以一连串的问题拉开帷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习。
条例对于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重要保障,确保了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并明确了“一个重要保障、一个重要举措、一个重大成果”的重要意义。
为带头开展好《条例》学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白济汛乡通过采用集中学习+随堂测试+课后自学+普法宣传方式开展宣传。
一是深化全员培训,开展集中学习。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各村村务监督干部等,对《条例》内容进行原文解读,做到全员覆盖。二是力争取得实效,进行随堂测试。对参训人员发放测试卷,对其学习情况进行测评,切实做到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训。三是温故知新,强调课后自学。要求参训人员进行个人自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四是以点带面,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会议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范围,为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这场培训干货满满、收益颇丰。”大家对培训给予了高度好评,纷纷表示意犹未尽,通过培训,掌握纪法内容、明晰底线清单,督促干部共同遵法、守牢底线,增进自觉、担当作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价自律、砥砺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标准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明白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要在系统深入、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乡纪委书记表示,要立足岗位职责,对议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杨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