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协作配合等方面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探索探究,梳理制定“责任清单”工作制度,不仅将工作清单上板上墙,还通过“清单式”审理反馈,不断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这个案件证据材料还不够充分,主体身份的材料还需要完善,现在我们将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列在预审清单上了,请你们按照预审清单内容进行完善。”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建塘镇纪委移送的案件时,向其提出整改意见。
2022年4月起,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近期工作责任清单列在白板上,并上墙接受大家的监督,同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清单式”预审反馈的审理方式,紧盯问题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各个环节,严格审核主体、证据等相关材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不合规的案件予以退回重新审查调查,对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案件列出预审清单,并督促审查调查人员补充完善。
“乡案县审制度实施以来,各个乡镇办理案件的质量参差不齐,再加上乡镇纪委队伍的不固定性,导致案件质量怎么都提高不起来。自从‘清单化’责任和‘清单式’审理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树立了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也树立了审查调查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让我们的审理工作也相对顺利了一些。”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说道。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 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压实目标责任,确保案件质量,用新方式适应新形势。(雷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