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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联动机制有文章 聚焦主业惩治贪腐展效能

发布日期:2022-06-15 21:43:18    信息来源:维西县

“没想到一个乡的财务人员,竟也能成为侵吞百万余元巨额强农惠农补贴、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大蛀虫’。”近日,维西县永春乡财政所会计李某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巨额强农惠农补贴一案在当地引发不小的震动。

“该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拖不得。”维西县纪委监委在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行动,根据承包责任乡(镇)的常委班子成员和审查调查室确定分工方案,由分管领导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跟进督促指导、审核把关,审查调查室分组跨区域调查取证,先后克服了异地留置、异地协同调查取证等重重困难,在各方力量的合力攻坚下,该案历时8天后成功办结。目前,李某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查处的背后,是维西县纪委监委深化“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办案合力,推动审查协同配合,助力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及案件查办提质增效的成效体现。”该案件专案组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在《维西县纪委监委实行“1+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的引领下,维西县纪委监委巧用一体化联动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班子示范带动和联动协作优势,积极统筹常委班子、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乡(镇)纪委,盘活监督执纪力量,着力破除民生痛点堵点难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

此外,维西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把聚焦贯彻“两个确保”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即对疑难复杂案件确保有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和对留置案件确保有检察院提前介入。以此打通业务壁垒,加强审查协同、纪法衔接,避免出现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退回补证、补查的情况。审理室提前介入后,与审查调查室对案件各项疑难问题充分交流形成共识,审查调查室再根据提出的意见对实体、证据、程序等进行完善,确保案件质量。在案件移送审理后,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对职务犯罪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通过沟通衔接及研判,确保能更加准确地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确保案件能够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我们将持续深化运用一体化联动办案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办案资源,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释放基层监督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秦垠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