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小组的集体土地是否要承包出去?”
“是否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
“你们和承包方签了协议或合同没有?”
“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行为?”
……
一个个问题“甩”出来的同时,村民们也对土地承包事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是近日迪庆州德钦县佛山乡纪委联合乡派出所对溜筒江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经营事宜开展联合检查的场景。
了解到溜筒江小组将要对外承包土地,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佛山乡纪委“未雨绸缪”,联合乡派出所,采用实地查看土地承包情况、入户同相关人员谈话、听取群众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对土地承包相关事宜开展联合检查。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施行。”在调查过程中,乡纪委负责人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经过检查,虽然未发现存在未经过民主决策私自承包和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情况,但存在村民与承包商签订协议不规范、村民对国家土地法不清楚、部分村民分不清利害关系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乡纪委负责人现场开展宣传培训,并对村里党员代表强调道,“在进行决策过程中,党员干部一定要本着为群众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认真权衡利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避免出现未经民主决策私自承包和优亲厚友等行为。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树立法治意识,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不受侵犯,在与承包商或个人沟通时一定要有防备之心,谨防上当受骗。”
“这次乡纪委组织联合检查组,到我们村里开展检查,指出了我们村在对外承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时存在的问题,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法律的认识,增强了维权意识。”一位村民代表对检查组人员说。
“澜沧江水电站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与之而来的将是巨大的发展变化,也将带来无数的机遇挑战,佛山乡纪委将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锐意进取,不断拼搏,为佛山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检查结束后,佛山乡纪委书记说道。(和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