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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隐患”

发布日期:2022-08-26 09:35:44    信息来源:香格里拉市

“通过这次组织谈话,我切身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感谢组织的关心爱护今后我一定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自律,树立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香格里拉市司法局一名公职人员在接受谈话提醒后红着脸了表态。

近日,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就群众反映的市司法局一名公职人员有关问题,向该同志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6人次,谈话提醒3人次,约谈相关科室负责人5人次,函询1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践行“宽严相济”的政策,近年来,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坚持细处着手、小处发力,用活“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区分不同性质,分类处置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全面落实“咬耳扯袖”谈话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及时纠偏,提醒在前,关口前移,把日常监督做到实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谈话前,谈话组为解决谈话提醒中可能出现的重点不突出、问题不准确、避实就虚等情况,注重了解、收集谈话对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思想状况、家庭情况等资料,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组织实施步骤等进行明确,就“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一一进行规范。

谈话中,分析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点,研究“一点一策”防控措施,并根据谈话对象的职责,有的放矢提出建议要求,逐个进行提醒警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使人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增强了谈话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谈话后,为避免一谈了之,谈话组建立完善整改督查和跟踪问效机制,做实做细提醒谈话“后半篇文章”。针对谈话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求被谈话对象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并跟进督导后续整改环节,从而真正发挥谈话的提醒、教育、警示作用。

“严管就是厚爱,我们将持续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不让小问题变成大隐患。”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次里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