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还会收到处分决定书?那他的退休待遇会不会调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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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退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并向其宣读了处分决定书,退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一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2022年9月,该市一名退休党员干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香格里拉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市监委作出对其享受的退休待遇予以调整的决定。
“这一决定时刻提醒着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工作退休但是纪律不会退休,不要把退休当成‘保险箱’,纪律和规矩永远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名退休干部感慨道。
党员干部退休后,虽已不是公职人员,但其在职时实施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属于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不能因为其已退休,就逃脱纪律和法律的处罚。
“处分不是目的,警示教育才是处分的初衷,即便是已退休的党员干部,也要时刻警醒,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规、心中有数,要记住党纪法律惩处绝不会缺席,任何时候都不能逾越党纪国法,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用铁的纪律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香格里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雷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