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的工作人员,今天是来向你局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我室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你局下属事业单位G某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鉴于G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已经不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对你局党组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由你局党组对G某现任职务进行组织调整。”
“请在收到本《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抓紧研究落实,并于两个月内向我室反馈建议落实情况,我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近日,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针对审查调查过程中核查的问题,在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后,根据问题性质,向涉及的局党组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从严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办案是最好的监督”的作用。
此外,第三监督检查室根据此次违纪违法案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在整个系统内可发挥的警示作用,要求相关局党组在整个系统内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分析总结此次下属事业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查找自身在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制度。同时,要求结合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对监管对象其他方面的监管工作,防止再发生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同时,第三监督检查室与相关派驻的纪检监察组进行会商,并将纪律检查建议书抄送至纪检监察组,要求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对该局党组的日常监督,注重发现其他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督促局党组进行整改,让问题止于萌芽状态。
“在下一步工作中,第三监督检查室将继续从严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将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是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处理的问题,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党组织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实。”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和润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