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德钦县监察官等级设置和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德钦县纪委监委根据州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谋划部署,细化措施任务,稳妥有序、依法依规开展等级确定相关工作。”近日,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在德钦县有序开展。稳妥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是党中央在改革大局中明确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举措。
拟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2023年6月,德钦县纪委监委初步开展德钦县纪委监委及乡镇纪委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根据州纪委监委要求,拟定《德钦县纪委监委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方案》,提出监察官首次确定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员范围、工作程序,解决好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目前已初步拟定德钦县纪委监委和派出各乡镇监察室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评定等级建议。
加强协商会商,精准确定任职范围。开展工作期间,德钦县纪委监委积极与县委、县委组织部沟通,主动向州纪委州监委请示报告。严格对照监察官任职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梳理统计符合条件的人选,逐一提出相应等级建议,并将首次确定监察官等级的干部名单报县委、县委组织部。目前统计符合首次确认监察官等级的共有71名。
严格标准条件,严把准入关口。监察官等级本身是一种评价制度,背后体现的是对监察官能力、资历、水平、培训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设立监察官等级制度,为加强监察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德钦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监察官等级确定的首要条件,严格按照《监察官法》《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监察官首次确定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社会信用记录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的相关意见,严格开展资格审核。
“下一步德钦县纪委监委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完成监察官首次等级确定各项工作,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德钦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鲁茸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