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9日至8月20日,州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对迪庆州公安局党委系统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9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迪庆州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州委对迪庆公安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迪庆州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落实,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3次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对州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全面细化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迪庆州公安局坚持高位推动、高位谋划部署,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中共迪庆州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九届州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压实了巡察整改责任,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实行挂图作战推动销号整改。迪庆州公安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将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先后2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按照“日推进、周总结”的要求,适时对各部门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系统、公安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制度机制。一是进一步优化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议程,在落实“第一议题”的基础上增加用好“第一课堂”,2023年10月至今,共召开党委会1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制定《迪庆州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要求2名局党委成员、2名部门负责人在会议上交流发言,其他部门均要提交书面交流研讨材料。三是制定《迪庆州公安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局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统筹理论学习、谋划发展、业务研究工作。四是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指定刊物和书籍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长期性、经常性学习,强化全体民辅警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不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一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夯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根基,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执法办案部门民警及法制员为重点,覆盖全警进一步推进岗位实战练兵,立足办案、坚持学用结合,开展法制培训。二是提升经济犯罪破案攻坚能力,紧紧围绕“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社会要稳定”的部署要求,以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来推动稳住经济健康发展,以经侦部门系列专项行动为牵引实现全领域全覆盖打击经济犯罪。三是全州公安禁毒部门始终以“零容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全方位、全天候开展毒品查缉。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最大限度地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遏制毒品在我州的危害蔓延。四是宣防效果不断突显,推广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21.63万人,安装率55.1%,列全省第一;电诈案件发案数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资金预警预后转账率下降至0,反诈防骗的防线不断夯实。五是打击效能明显提升,电诈案件破案率追上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百案抓获人数大幅度上升。六是打击质量稳步提高,2023年返还群众被骗资金70.23万元,2024年1至5月返还群众被骗资金184.2万余元,追赃挽损率达到全省第一。
3.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一是向迪庆州开发投资集团吉群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公安提示函》,开展全覆盖教育培训3次。二是向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发出《风险隐患公安提示函》,对相关风险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迪庆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在继续抓好已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不见面”审批范围,切实拓展在线服务项目和内容,简化在线审批流程,提升线上服务效率;进一步深化窗口服务,在窗口部门完善现场导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和特殊群体上门服务等措施,更好更快捷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实现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四是迪庆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于2023年10月13日,开通12367“7x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平台,制定下发了《12367服务平台话务服务推荐用语指引》,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难问题,引导人民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办理各项业务。五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选派2名民警、1名选调生开展驻村工作。2023年,为挂钩的羊拉茂顶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经费5万元。2023年至今,按照《迪庆州特色产品消费帮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及州消费帮扶领导小组相关部署,组织民警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扶贫定点超市、与茂顶村挂联户采购等方式进行扶贫采购,累计帮扶消费40余万元。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方案,明确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组织民警全覆盖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经常性开展法纪教育、廉政提醒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民警的日常监督和全方位管理。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廉政风险防控排查4次。三是制定下发《迪庆州公安局“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迪庆州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规定。
2.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严格执行《迪庆州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痕迹、会议记录管理,对会议进行全程录音,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做到及时记录、如实记录。二是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和作风效能革命要求,印发《全州公安机关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和局机关实施方案》,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40余个。三是按照新修订的《迪庆州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对不规范的财务凭证进行清查核实,并按规定清退上缴国库。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严肃党内生活。一是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迪庆州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迪庆州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按照“三重一大”的相关规定,对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必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三是以《机关党委班子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一个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党支部制度》为抓手,按时组织完成2023年度局机关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及时组织机关党委改补选,确定5名同志为机关党委委员,安排3名同志专职从事局机关党建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将局机关8个党支部调整为15个;规范机关党委党员活动室党旗摆放,将6项党建工作制度上墙。
2.做实暖警爱警工作。进一步完善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强化“困难帮扶”“交心谈心”等暖警措施的落实力度,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局面。2023年8月以来,警务辅助人员在日常训练、演练中因公受伤或生病住院的,局党委班子成员或支队领导都在第一时间亲自组织看望慰问,送上慰问金。此外,严格执行特警支队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及时兑现辅警绩效考核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紧盯不放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紧盯整改重点,认真开展“回头看”及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
(二)扎实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公安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抓细抓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迪庆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
(三)举一反三推动成果转化。坚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长效常态运用到日常公安工作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迪庆州公安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652351;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片区迪庆州公安局;电子邮箱:258574964@qq.com。
中共迪庆州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