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11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领会反馈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党组是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各党组成员是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并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党组成员协助抓、部门科室具体抓”的齐抓落实大格局,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三)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为将整改落实到位,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下发了《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九届州委第七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巡察整改台账》,对州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梳理,将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压实了整改责任。
(四)抓实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落实。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切实把提高思想认识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并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做到整改方向明确、整改措施具体、整改责任到人、整改效果可见,动真格、见行动,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偏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机制。及时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大会,巡察反馈后,共落实“第一议题”42次。二是制定出台《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明确学习主题、制定学习方案、开展交流研讨。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
主动谋划部署,全面推进医保改革。一是梳理长期护理保险初步实施方案,并开展前期问卷调查,下一步将结合昆明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经验,统一规范政策标准、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稳步建立适合迪庆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二是探索推进支持和规范“惠民保”等商业医疗保险法治政策措施,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差异化发展。目前,有关保险公司已完成数据测算、产品设计等工作。三是制定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版)》,提高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待遇水平,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截至2024年6月底,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6.27%、实际支付比例为66.29%。三是职工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9.34%;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比例为94.95%,均已达标。四是突破二次救助“零”局面。截至6月30日,共推送个人自付过重监测信息5411条,给予46人次二次救助、一事一议63.7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医疗救助待遇享受2.53万人次,享受救助金额1196.11万元。五是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局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迪庆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共计1508项,自2024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并督促各县(市)医保局引导医疗机构建立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提高价格透明度,方便患者评估医疗费用支出。六是撰写《迪庆州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分析报告》,对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结余和累计结余较充裕的实际,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每年可释放改革红利1400万元。截至目前,基金运行安全平稳,风险可控。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一是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制定印发《迪庆州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参保扩面纳入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对乡镇综合考核,县(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州医疗保障局采取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州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5.86万人、完成省局目标任务的100.39%,在全省各州(市)排名第2;截至2024年7月19日,迪庆州医保码累计激活33.04万人,激活率为92.80%,在全省各州(市)排名第7。二是全力推进我州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工作,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6项下沉至乡镇(街道)、11项下沉至村(社区)办理,52家银行网点可提供27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就可在医院参保。截至目前全州4个经办机构已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了医保政策咨询、业务引导、转诊转院就医备案管理等公共业务“一窗口通办、一站式服务”。三是组织按病组付费DRG支付改革培训、外出考察交流学习,全面提升各试点医疗机构对按病组付费DRG支付改革工作的认识,有力促进了我州按病组付费DRG支付工作的推进;开展模拟付费5轮次,有效提升了我州试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清单上传质量。四是全州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共13家,其中2023年我州实际付费医疗机构数6家,占比为46.15%,2024年新增实际付费医疗机构数7家,全面完成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100%覆盖任务。五是严格落实医疗保障“一平台、三机制”。及时将德钦县住院自付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11000元(当地监测线)的农村低收入人群67人次、普通人群352人次(共计419人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经两部门核实认定后反馈419人次暂不符合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标准。同时,按举一反三的要求,对全州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信息推送、跟踪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核实。
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印发《迪庆州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上报2024年度成员单位工作计划措施的通知》,建立打击欺诈骗保成员单位微信工作群,确保成员单位发挥职能职责,能够有效沟通、共享信息。二是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在全州范围内抽取9家医疗机构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及州级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工作。三是制定《迪庆州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考核制度(试行)》,实行一年一考核,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用考核制度规范配送企业行为。四是完成4轮国家、省级负面清单覆盖全州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1次国家移交线索核查并立案(正在走流程),针对国家移交线索组织全州医疗机构举一反三进行自查。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不实,落实“两个责任有温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制定下发《迪庆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清廉迪庆”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开展问题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按时开展谈心谈话,加强风险防控,自觉把落实“一岗双责”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并印发《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迪庆州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
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印发和上报的文件、材料均由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进一步提升了办文质量。三是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按照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制定调研方案统筹推进调研工作,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聚焦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梳理调研成果,撰写调研报告,真正使调研工作发挥实效。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迪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不断规范报销和拨付流程。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落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制定支部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认真细化本支部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计划,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巡察反馈后共召开主题党日活动7次,党员大会2次,在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大会中融入医保政策解读和医保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等内容,通过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并用业务工作来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聚合、深度融合。三是认真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等内容,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巡察反馈至今召开的七次主题党日活动均按照“5+X”要求开展。四是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态度端正,准备充分,查找问题到位,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
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加强科室间、下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干部职工“一盘棋”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不断加大对县(市)、乡镇基层医疗保障工作的指导力度,自巡察反馈后班子成员和科室累计7次到三县(市)医疗保障局,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对医保费用报销、医保网络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指导,进一步掌握了解医保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医疗保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加强医保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谈话和考察谈话,多渠道、多范围深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四)关于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严格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州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具体实践。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881976;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昌都路10号;电子邮箱:dqzybjbgs@163.com.
中共迪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