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11日,九届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委老干部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老干部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委老干部局着力强化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州委第三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落实整改,有力推动了全州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1月15日,九届州委第七轮第三巡察组召开巡察州委老干部局班子情况反馈会议后,我局于1月18日召开班子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组关于巡察州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的情况报告,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符合我局实际,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局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我局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落实。会上,局班子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是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州委老干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局长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局长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班子和各科室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于1月22日召开局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关于九届州委第七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一归纳梳理,提出104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是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多次碰头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围绕“两个待遇”,推动新时期我州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缺乏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制度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州委“五个第一”机制,制定了《州委老干部局落实“第一议题”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第一议题”学习的责任领导、主要内容、组织形式等。把实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任务,以制度办法形式固化下来,确保有力落实。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切实以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查找差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认清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重大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局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文件资料,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方案、任务分解清单。
3.认真梳理整理州委老干部局《内部管理制度》,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依据,进一步修改完善《州委老干部局内部管理制度》。每年看望离退休干部、慰问生病和逝世离退休干部家属、发放离退休干部特困帮扶资金等均需要使用现金,结合财经纪律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使用的安全监管和看望慰问老干部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州直离退休干部党委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州直离退休干部党委工作议事规则(试行)》,《州直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制度》。
4.学习贯彻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省委老干部领导小组会议暨2024年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精神,3月13日牵头组织召开2024年州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州级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委组织部部长、老干部局长(老干部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有力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对做好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组织各县(市)委组织部部长、老干部局长(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开展工作交流,并针对各县市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人员调整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局班子成员职责进行分工调整,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全面抓好全州老干部工作。向州委常委会书面提交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暨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并提出我州贯彻落实意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到10家州级单位、3个县(市)、6个乡镇调研开展调研,了解各地各部门老干部工作情况,宣传政策,提出建议。
5.结合干休所的实际,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力所能及解决住户的合理诉求。2023年以来,先后协调丽江市古城区水务公司对所内住户安装了水表,每月按实际用水量进行收费。用电问题多次与丽江市南方电网等部门沟通协调。目前《丽江市人民政府请求对古城区南口路改扩建工程予以支持的函》,经我局与州财政局、州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单位研究后,形成处置意见上报州人民政府。每周一、周五为所内卫生打扫日,所内人员对主干道进行环境卫生整治,要求所内住户对门前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及时掌握所内人员思想动态,协助社区和社区民警做好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宣讲。
(二)关于扛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岗位职责和科室负责人职责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邀请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提出工作要求,开展党风廉政集体全覆盖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2.结合开展整治形式主义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增强工作实效。主要领导与3名心得体会雷同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3人认识错误的态度端正,能诚恳接受批评意见,并保证后一定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研究制定《中共迪庆州委老干部局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局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文稿质量,提高综合文字工作水平。
3.组织分管领导与财务工作人员对单位《会计法》《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的财经纪律规范要求,认真审核票据,严格按程序进行签字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理清机关账户和工会账户边界,规范费用列支和使用,坚持立行立改。认真做好年度的预算和决算工作。
(三)关于发挥“两个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根据年度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州委老干部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模范带头,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及时调整补充岗位人员,科学合理统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轮岗锻炼,提高工作的综合能力。
2.组织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迪庆州州直机关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要求。2024年以来在干部选拔转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凡提必审”规定,对涉及提拔转任的同志都进行了认真的档案材料审核。核查近三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材料,对无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无签字盖章的进行清理清查,规范相关档案。
3.局班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以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以来,按月组织开展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交纳党费、党员“政治生日”、集体诵读党章、集中学习讨论“5个规定动作+”的形式开展。
(四)关于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当地派出所要求,配合社区民警开展租户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采集和报备工作,加强所内外来人员的管理。与干休所现有25户住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干休所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定期督促住户清理门前卫生,维护所内环境干净整洁。积极推进干休所改修缮维护。截至目前,投入6万余元,将2间闲置用房按照办公场所的要求进行了改造,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州委的要求和老干部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树牢“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老干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州委放心,老干部满意。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全州老干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全州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迪庆州委老干部局班子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8901;联系地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8号州委老干部局办公室;电子邮箱:670527734@qq.com。
中共迪庆州委老干部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