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7日至12月25日,州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迪庆州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迪庆州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州司法局党委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站稳政治立场、表明政治态度、践行政治忠诚、狠抓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州委巡察组向州司法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及时成立了九届州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审议,对问题进行全面认领。制定《中共迪庆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州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入脑入心。根据《九届州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迪庆州司法局党委的反馈意见》,2023年3月15日,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会前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四必谈”的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撰写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对号入座,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遮掩,相互批评有辣味,政治站位高、查摆问题深、举措落脚实、整改要求严,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行见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州司法局党委先后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4次。调度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聚焦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系统谋划、深挖问题、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整改措施坚强有力、责任细化清晰、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明确目标任务、理清方法路径。同时,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和机制建设入手,修订完善了《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党建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将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规范执行“第一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系统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共召开7次党委会议,在“第一议题”内容安排上,及时跟进州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开展每周2次“干部职工轮流领学半小时”活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精神、廉政知识等内容学习。利用“世界读书日”时间节点,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分享会”和知识竞赛活动。并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主题党日固定为检验干部职工学习成果的“督促日”,主题党日自选动作常态化加入督促检查学习效果内容,将督促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步跟进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层干部个人研讨提纲由分管领导把关,学习材料和班子成员研讨提纲由局党委书记把关,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研讨交流水平,做好学习研讨交流成果转化,截至目前,共开展三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
2.明确工作任务,履行职责使命。发挥好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谋划工作方案、快速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依法治州工作要点起草工作,待省级下发省级工作要点后,将第一时间印发州级工作要点;提请州委平安迪庆建设领导小组下发《迪庆州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建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迪庆州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施“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机制。截至目前,州、县(市)两级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55个,第三方调解组织4个。各县(市)已出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实施“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全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进一步摸清全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情况。
3.立足司法职能,履职担当尽责。认真制定开展公职律师培训教育计划,不断提升公职律师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养,将党政机关是否聘任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前是否有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等作为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继续以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将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和案卷抽查结果报州依法治州办纳入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我州涉及民生领域和营商环境领域的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共有6名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制定25条工作措施,建立县、乡、村协调机制,县(市)司法局主导、司法所协同村级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197人,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积极服务于村级法律服务站。
4.防范重大风险,执行重大事项报告。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州级指导、县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2023年2月下发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三县(市)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级司法所对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走访;开展《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学习,并将其列入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范上报程序。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履行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截至目前,认真组织开展“问剑破局”“青海省六名领导干部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等8次廉政学习,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纪律上全面强化从严的氛围,教育干部职工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警钟长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压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坚持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联动起来,建立班子成员每半年向一把手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制度,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凡是事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按有关规定,报请纪检组进行审核和派人到会监督。
2.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修订完善《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党建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指标,再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及金额。涉及本单位的工程、服务、货物,凡是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均通过政府采购,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均在“政采云”下单,并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入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各项经费支出,认真梳理资金支出方向及用途。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云南公务用车易”平台开展公务用车活动,完善公务用车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方面程序。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运用“公务之家”平台,实行五层把关制度。规范执行中共迪庆州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迪庆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按照标准进行接待,并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或者进行对公转账。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担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综合素质提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根据班子成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确保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相互补充,推动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会前沟通,妥善处理分歧意见,进一步健全班子议事决策机制,防止官僚主义、“一言堂”情况发生。
2.规范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积极同相关部门汇报学习,参加全州组织系统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工作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将《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结合本局编制使用情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分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及岗位匹配度,严把“进人关”,灵活采用统一招录、公开遴选、调入等方式增人。
3.发挥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作用。将党建融入机关整体布局中,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积极探索区块党建工作新模式,做实五个区块特色党建主题,使党建工作成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的“红色引擎”。制定《2023年迪庆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清单》,安排部署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律师行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向局党委汇报工作制度。调整充实迪庆州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明确党建指导员的职责任务。按照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运行的各项规定,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签到、会议纪要的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以“五个基本”高质量达标引领党支部建设整体提质。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籍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恒心。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为标尺,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自检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将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推进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上下狠功夫,全面履行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项职能”职责任务。
(二)坚定一颗钉子钉到底的决心。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条对条对账销号,通过反复“过筛子”,对整改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回炉”再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纠正,有效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定巡察成果转化的信心。通过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围绕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宣传等职能任务,积极推进州、县(市)、乡上下联动,做到巡察成果互通共用、同向发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本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新迪庆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迪庆州司法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3804;联系地址:康珠大道白塔东侧(迪庆州司法局);电子邮箱:583211150qq.com。
中共迪庆州司法局党委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