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间隔很长,我们一直担心这笔钱拿不回来了,还好有你们帮着解决。”
“太感谢你们了!帮忙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问题,属于我们的退耕还林补助金追回来了。”
……
日前,德钦县霞若乡霞若村采贡龙坡小组村民向前来回访的巡察干部竖起大拇指,激动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
今年4月,根据德钦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霞若村开展巡察工作。在进村入户走访过程中,巡察组接到了村民反映小组土地承包导致未收到退耕还林补助金的问题。
“2012年,扎某某租赁了我们小组17户农户的40余亩荒地种植经济作物,当时我们小组与扎某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其间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扎某某将租用我们的部分土地进行了退耕还林,但我们并没有收到退耕还林补助金,请巡察组帮忙核实解决。”群众向巡察组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群众事,无小事。巡察组当即研究决定对该问题进行核实,确认扎某某将租用的部分土地进行退耕还林一事属实,立即采取边巡边移的方式,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并积极跟进办理处置情况。德钦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迅速下沉到霞若乡了解情况。
经查,扎某某在采贡龙坡小组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擅自将承包的48.7亩土地申报退耕还林并收取退耕还林补助款的情况。扎某某在没有取得原土地承包农户同意,也没有签署相关合同的情况下就向乡林工站申报退耕还林,并于2018年至2023年间,违规收取退耕还林补助金6.331万元。
经德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今年9月,对扎某某的违纪行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返还违规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金。德钦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到霞若乡及时召开了采贡龙坡小组退耕还林补助金返还会,将扎某某主动上交的退耕还林补助金亲自交到村民手中,至此了结了村民长期以来的“心头事”,“消失”的补助金都如数回到了村民的手中。
“以前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都是在巡察结束后移交,时间比较长,有些还要重新梳理,这次采取了边巡边移,问题线索可以快查快立快结,能够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返还会后说道。
“下一步, 县委巡察组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倾听民意,把为民之事办深、办细、办实,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用心做好人民幸福和清廉社会的‘守护者’。”德钦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这样说道。
(斯那初姆 董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