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近日,九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对提级巡察的三县(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进行了反馈。
会前,州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规党纪有关规定、州委书记在州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提纲以及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会上,州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牵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了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表态。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有的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有落差;有的底线意识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有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推动清廉迪庆建设不够有力有效;有的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力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弱项;有的未能扛牢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州委、县(市)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与清廉迪庆建设各类工作要求统一起来,与自身职能责任紧密联系起来,正确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反馈强调,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国之利器、党之利器”,不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被巡察党组织要以上率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要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促进标本兼治;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州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认真对待、绝不回避。接下来,将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办法,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对突出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长期任务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切实提升整改工作成色成效,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据了解,州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