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站内搜索:

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日期:2025-03-14 15:02:28    信息来源:州委巡察办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近日,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4个巡察组将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白马雪山管护局党组、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迪庆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党工委、州融媒体中心、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10个州直部门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州民政局开展上下联动机动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州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典型问题,州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并提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州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州委决定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践行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要近距离了解整改真实情况,审视研判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地,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促建、促治。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支持配合,严肃纪律规矩,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州委巡察组长指出,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统筹开展巡察工作,与被巡察党组织做到同题共答。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提高政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52天左右,期间设有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专用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州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7日。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