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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6-30 14:50:22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6月23日,州委第巡察组巡察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通报了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安排。会上,传达学习了干扰对抗巡视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州委第巡察组有关同志,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州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州委第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州委决定对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巡察,是督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迪庆实践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的重要保障,是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州生态环境局党组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思想准备和实际行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共同完成好州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州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指出,开展巡察是州委对州生态环境局的政治关心关爱。州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及审计等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州生态环境局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州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州生态环境局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79008,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迪庆州A204邮政信箱;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至17:3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7月2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