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啦!太好啦!高泉村集体经济蔬菜大棚的租金已经到账,剩下的11万收益金也即将到账……”组长兴高采烈地向正在埋头整理资料的组员们通报这一喜讯。
近日,根据十四届维西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保和镇下辖的8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对村巡察工作。
巡察组工作人员在高泉村进行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反映,该村面积达45亩的集体经济(蔬菜大棚)于2020年以每年每亩 1500元的租金出租给了某公司,并且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5 年的租赁合同。同时,合同中约定该公司每年需向该村上交一定的收益金。然而,今年应支付的地租以及收益金合计约 18万元,该公司并未按约支付。
“18万元对于村集体而言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我们必须抓紧时间核实情况,了解具体情况,若情况属实,要尽快协调追回这笔钱款!”日头西斜,蝉鸣愈发嘈杂。军人出身的和组长摘下草帽,用袖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语气坚定地向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为了把情况核实清楚,巡察组一头深入村里,调阅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仔细核对每一个细节;另一头主动联系该公司,了解未如期支付租金和收益金的原因。该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人员还原事实真相。
经过巡察组核实了解,自2022年至2024年期间,该公司陆续向高泉村支付了部分租金和收益金,但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村“两委”说明情况后,约定延后支付所欠地租及收益金合计约18万元。巡察组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摆事实、讲道理,严肃告知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在巡察组的持续督促下,该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高泉村支付了6.7 万元地租,并表态尽快凑齐剩余的11万余元地租和收益金完成支付。
当这笔“迟到”的租金到账时,高泉村党总支书记激动地向巡察组组长电话汇报,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听闻这一喜讯,巡察组工作人员倍感欣慰。拖欠租金的追回,不仅维护了村集体的利益,更温暖了民心。
小小的“追讨记”,是巡察工作为民服务的生动体现,彰显了巡察解民忧、纾民困的利剑作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巡察带来的实效。(李莹 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