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认真履职尽责,针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避免设施闲置,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对因质量问题导致闲置、损坏的项目责令施工方限期进行修复或重建……”
日前,维西县委巡察办针对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发现的项目建设和管护、乡村振兴、干部作风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向县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问题系统整改。
维西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始终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及县委书记“点人点事”处置意见要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由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系统治理,通过全面排查整改共性问题、点面结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实现系统有效治理。十四届县委以来,县委巡察办共向26个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91份,提出巡察建议91条,推动解决民生实事21件。
“巡察建议书的制发就是为了跳出就事论事的整改局限,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从而达到从‘点上整改’到‘面上治理’的目的。”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构建多维度、多层级的责任网络,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维西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推动巡察建议书有效执行、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出台了《县委巡察建议书工作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拧紧问题整改责任链条,维西县建立巡察建议整改落实台账,强化跟踪督办,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在集中整改期内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措施,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并按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开展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等,定期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将有关部门办理巡察建议情况,纳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整改落实。县委巡察办梳理汇总巡察建议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制发巡察建议书是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具体实践,我们将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使巡察监督不仅成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更成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杠杆,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果推动维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赵一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