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觉得巡察工作很‘神秘’,这次以阳光监督员的身份全程参与,不仅看到了巡察干部严谨细致的工作状态,更真切感受到监督的‘透明度’。”近期,在九届迪庆州委第十四轮巡察中,首次参与巡察的阳光监督员感慨道。
近年来,为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州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巡察的有效路径。此次抽调阳光监督员参与巡察工作,正是深化实践的重要一步,不仅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创新尝试,更是增强巡察监督穿透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实现了“1+1>2”的效果,以“第三方视角”为巡察工作注入新活力,让监督更精准、更透明、更接地气。
“阳光监督员的加入,既是对巡察工作的外部监督,也是连接群众与巡察组的‘桥梁’。”巡察工作负责同志介绍,为确保首次探索稳妥审慎、取得实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前谋划,坚持“按需选派、人岗相适”的原则,从州级阳光监督员人才库中择优遴选政治素质过硬、原则性强,并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同志,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积极争取所在单位支持,确保抽调工作规范严谨、权威有效。为促进抽调人员快速进入角色,巡察机构组织了系统性的巡前培训,围绕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及本轮巡察监督重点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各巡察组还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组内培训,帮助抽调人员掌握巡察“基本功”。
巡察期间,阳光监督员充分发挥“探头”和“智库”作用,全程参与走访调研、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各环节,亲身体验巡察流程,从不同角度发现并提出问题建议。同时又充分履行职责,对巡察组工作作风、纪律执行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嵌入式”监督,及时反映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开展。
阳光监督员的加入,不仅为巡察工作增添了“新眼睛”,更搭建起巡察组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一方面,他们将群众的“急难愁盼”直接传递给巡察组,帮助巡察组精准锁定问题靶向,避免“走马观花”;另一方面,他们向群众宣传巡察政策,解释巡察工作流程,消除群众对巡察工作的陌生感和距离感,引导群众理性反映问题,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阳光监督员参与巡察,打破了巡察工作的‘内部循环’,让监督更有温度、更具公信力。”据了解,通过阳光监督员的参与,巡察组不仅更高效地掌握了基层实情,也让群众感受到巡察监督就在身边。下一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总结此次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阳光监督员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融合,让巡察“利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何维龙 都吉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