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第八轮巡察组抓紧巡察工作整改“三阶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巡察重点工作及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努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巡察反馈阶段,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先后前往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针对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地如实反馈,反馈材料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问题线索移交。在坚持保密的原则和前提下,充分交流讨论问题线索来源,确保来源有依据;问题线索定性上积极采取查阅党内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和集体谈论的方法,确保问题定性准确清楚。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组织部等,对巡察移交的事项由接收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刻关注和督办接收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认真处置,确保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慑力。
巡察整改阶段。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反馈问题做到主动认领、全盘接收,及时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办结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整改到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及时审核整改中的相关资料,督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掌握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的落实进度,坚决杜绝巡察整改走过场思想,整改完成后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陶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