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维西县纪委监委整合监督执纪监察职能,强化对履职手段方式认识,在聚焦监督主责基础上,把握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有效运用,2018年1月以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检查建议书4份,督促整改问题10个,涉及9家单位,推动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落实落细。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延伸监督主责,在监督执纪监察履责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实现监督成果转化的有效履职手段。注重把握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督促监督执纪监察“后半篇文章”得到如期落实,是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所在。”维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履职认识,依纪依规履职。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既是党纪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到位的责任。为明确职责,提高业务技能,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有关规定,对履职要求做到耳到、眼到、口到、心到,为依纪依规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分类把握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运用功能,做到“恰如其分”。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虽同为“建议”,但却指向不同内容,实践操作要求区别运用、准确把握。县纪委监委按照“谁监督 谁建议”原则,对拟建议“事项”逐级审批,层层审核,严把“建议”类型适用关,对监督执纪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明确适用纪律检查建议,对符合《监察法》监察建议适用7种情形之一的,一律适用监察建议。
结合“四个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向问题,意在整改。针对实际中存在的重处分、轻建议倾向,县纪委监委把“四个监督”贯穿于对建议的整改反馈过程,通过强化日常派驻监督、纪律专项监督、纳入巡察监督、深入监察监督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发挥整改“指挥棒”效用,督促监督发现问题得到整改落实。(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