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工作动态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站内搜索:

德钦: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发布日期:2019-12-18 09:56:50    信息来源:德钦县纪委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德钦县按照“边巡察边探索边完善”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实际,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

体制机制强化作风建设、配齐巡察队伍,为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夯实基础,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明确主体责任,以保障巡察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提出了“1办4组”的机构设置,第一时间配强巡察队伍(组建县委巡察办,明确编制4人,现实有4人;组建4个巡察组,明确编制12人,现实有9人),提供办公场所(共12间办公室),保障工作经费(每年纳入财政预算30万元),为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以规范巡察工作。德钦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认真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报告巡察情况。县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并作指示讲话,对共性问题的整改安排部署,对个性问题和问题线索提出意见。截止目前,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和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共12次,书记专题会及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和听取汇报共9次。同时,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巡视巡察5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了《中共德钦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德钦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德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巡察人员回避制度》、《中共德钦县委巡察工作考评办法》等巡视巡察制度办法,建立了以《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主体、有关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为支撑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配齐巡察队伍实行巡察人员“聘任制”,解决巡察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按照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通过商定,择优从全县熟悉党务、纪检、审计、财务、人事、文秘工作的优秀干部中挑选60名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熟悉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优秀干部纳入县委巡察人才库。2019年5月15日德钦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批巡察工作人员聘任仪式,对60名巡察工作人员发放了聘任书,从而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强化作风建设,巡察人员与后备干部挂钩,解决巡察人员“不卖力”的问题。在严格巡察队伍选拔、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巡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将优秀的后备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安排参与巡察,由巡察机构对每一轮抽调的巡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移送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先后对县委第八轮、第九轮先进巡察组和优秀巡察工作人员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受到优秀巡察工作人员表彰的,要求所属单位在年度考核评优时要优先考虑,县委组织部将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同时在本年度党风廉政考核时所属部门可加0.5分,从而大大提升了巡察干部的积极性。

适时组织培训,解决巡察人员“能力弱”的问题。每年组织全县巡察干部队伍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通过邀请州委巡察办或州委巡察组经验丰富的领导为巡察干部讲授巡察流程、传授巡察经验;邀请县委领导或党校教师为巡察干部讲授党的新政策、新精神、新要求;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为巡察干部讲授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理论素养和政治巡察的能力。积极选调巡察干部参与省、州巡视巡察工作,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经验,切实提升巡察队伍工作能力,今年,德钦县选派了1名干部参加省委第七轮巡视,选派1名干部参加州委第八轮巡察。(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