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州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迪庆州小中甸水库管理局开展巡察,并于9月27日向迪庆州小中甸水库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自觉意识不强,班子的示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四个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集体领导的作用不明显;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待强化,班子成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务实进取的开拓精神不足等三个方面15条整改意见,小中甸水库管理局高度重视,以切实行动抓实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根据整改意见,小中甸水库管理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领导班子分工职责文件,形成了职责分明、各司其职、人岗相适的协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工作分工的通知》,修改完善《迪庆州小中甸水库管理局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局务会工作机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班子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及班子示范表率作用。
小中甸水库管理局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召开了州委八届第六轮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会质量,坚决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原则性、战斗性。从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克服“两张皮”,做到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党建基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支部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保障政策,确保党支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把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端正党风,巩固党组织内部团结,增强组织凝聚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每个环节不漏、不差,坚决把好程序关,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财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认真抓好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叶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