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八届州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州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7日向州水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委第六轮第二组巡察组〈关于对州水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巡察反馈会议的具体要求,州水务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巡察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对应,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政治领导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明确党组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组织原则和议事决策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组在全局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重大事项决策功能的发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和发挥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工作职责,充分运用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的载体平台,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功能。三是增强了开展党务党建工作的严肃性和原则性,坚持党组文件由党组负责人签发,行政文件由行政负责人签发等,处理好党组与行政的关系。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结合州情推动改革发展的力度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周五学习日等活动,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的学习研究,2018年8月至12月初共组织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7次,同时要求干部职工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加强平常自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素养。二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为指引,抓实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项目前期的管理、督促和检查,全力确保更多的水利项目尽快落地产生实效。目前全州重点水利项目、毕桑谷水库开工建设、三岔河水库等前期工作顺利推进。三是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程、规范,认真落实“四制”,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等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9月26日至10月8日,组织人员对全州12个水利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重点对项目前期管理、组织推动、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有效提升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民心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是局党组于12月10日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全局各科室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情况的汇报,并督促推进。
(三)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监督不到位,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上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民生水利工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深入开展查缺补漏,重点落实好省州扶贫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交叉遍访时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香格里拉市、德钦县2018年和维西县2019年脱贫摘帽100%,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提升问题。采取集中整乡推进的方式,要求各县(市)水务局结合脱贫攻坚计划,规划布局3年实施方案。加快2018年水质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农村水质合格率10%左右。快速开展2018年第二批水质提升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并按照计划逐年推进,到2020年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千方百计管护好农村饮水设施。已要求各级水务部门认真研究思考,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要求,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管护机制,尝试以水养水的模式,加强水利工程的管护,特别是全面建设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后,管护措施一步到位。并在农村饮水工程、高效节水项目的水价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四是加大对挂钩扶贫点拖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州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定点挂钩扶贫的工作部署,积极为挂钩点争取市场及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拖顶村在今年脱贫出列,并在脱贫出列后继续加大对该村的帮扶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18年8月至12月初,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共组织5批干部职工深入扶贫点开展遍访工作。五是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与挂钩扶贫点拖顶村的党建工作联系,深入基层开展扶贫政策宣传,通过党支部组织到扶贫点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讲党课、话党恩,进行专题教育,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动性,激发自身动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规范党费收缴时间,健全支部记录,完善党务工作台账。三是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成员、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严肃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在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中做到记录规范、资料健全,可查、可看。四是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管理,努力提升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熟悉和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奠定思想理论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每名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四是全面落实纪实要求。实行办公室专人记实制,实行全程记实制,采取专门笔记方式,如实、全面、客观记实,在会议召开后撰写会议纪要并建立台帐。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着力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部门科级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迪人社〔2012〕45号)相关规定,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好痕迹资料的管理和存档。三是局办公室每年底或人员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公安出入境部门报备更新特定岗位人员信息。
(四)党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精神等党纪法规,同时9月30日在干部职工中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从局领导班子做起,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发挥带学促学作用。三是全面推进组织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党内生活正常化、党员管理经常化、政治生态健康化、党建工作实效化、党建责任一体化。四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制度保学,以制度促学,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升旗仪式并开展“党员活动日”。五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六是加强党支部档案痕迹资料的管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对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管党治党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精心设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议题,确保聚焦主题不跑偏。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科室特点签订责任书,并抓好日常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抓早抓小。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做表率,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四是通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育,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五是通过紧紧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及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是结合水务工作特点,增强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和措施的针对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未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财经纪律,在财务和资金运行中,按照充分授权、会议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着力解决“一支笔”问题。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学习财经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自觉按照《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和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
(三)河长制实施方案推进工作中,协调组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和2018年1月19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总河长顾琨发布的第1号河长令要求,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对照行动计划和各项制度加以推进,并针对薄弱环节对症下药,重点在河长巡河绩效上下功夫。三是做好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当前开展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公车配备管理、公务接待等问题开展了全面专项清理整治。结合公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杜绝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对可能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制度,堵塞漏洞。
(五)未按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采购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执行采购行为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进行采购,加强了管理。
(六)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廉洁纪律。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制度,严格落实差旅费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审批制度流程,做到一事一结,杜绝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值班补助的情况发生(巡察所反馈的违规发放值班补助75500.00元已在审计过程中作出整改,所发放值班补助已全额收回后纳入单位账户)。
四、整改建议方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州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局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酝酿沟通,提高局党组议大事、谋大事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坚持严字当头。局党组要主动担当,结合州情和水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到全州水务工作当中,敢于担当,不推责任。认真践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向既定的目标前进,努力营造重实干、敢作为、能担当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二)以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兴水重要思想为引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进一步完善水利工作思路的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项目推进。加强重点水源点建设,抓紧推进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建设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山区小水网建设和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积极主动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做好衔接沟通,确保水利资金在脱贫攻坚资金整合中发挥效益。二是全面加强水利发展改革。逐步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机制改革,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认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三条控制红线管理,发挥水政监察支队职能,强化水政执法,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三是全面加强防汛抗旱。全力做好旱情监测,加强水源和供水调度管理,扎实抓好抗旱保民生工作。提前部署迎汛度汛工作,提早落实预案方案,切实抓好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统筹做好江河洪水、山洪泥石流以及城市防洪排涝,确保重要河流、重点水库、重点城市的防洪安全。全面加强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信息系统的管理,提高科学防范灾情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10.11”“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应急防汛和救灾抢险工作中,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在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州实现了无人员伤亡的目标,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给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四是群策群力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凡是新建和改扩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在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和竣工验收时要把水质达标措施作为重点,必须建一项,合格一项。对已投入运行,特别是通过卫生部门年度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要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行逐步逐项逐年解决。各级水务部门想办法、出实招,在消毒、净化等方面下功夫,用3年的时间进入全省中上水平,到2020年超过省下达我州67.36%的合格率指标。五是千方百计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的监督职责,要求各工程施工期质量监督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质量监督巡查,形成质量监督巡查月报。对技术力量不足、管理能力薄弱的项目点,各级水务系统的质监、安全、建管部门加强指导。重点关注水库建设这一关键工程和河道治理这项薄弱环节的督促督办,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出问题。强化完工项目验收,对历年完工未验收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梳理,按照验收权限,制定验收时间表加以推进,对推进不力的,作为问题清单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六是想方设法提升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质量深度。紧紧围绕“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国家支持藏区发展规划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落实各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主体,增加项目储备,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资金,杜绝资金等项目的情况。七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和2018年1月19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州总河长顾琨发布的第1号河长令要求,统筹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对照行动计划和各项制度加以推进,并针对薄弱环节对症下药,重点在河长巡河绩效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努力推进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
(三)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活动;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明确抓党建工作负责人,实现支部建设逐步从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五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六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员固定活动日的相关规定,保证党员活动的时间和质量;七是进一步做好痕迹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八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通过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开展履行主体责任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参加党组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要严格梳理、及时纠正、坚决杜绝。三是严格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州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迪政办发﹝2014﹞133号)等有关规定,加大公务接待事项的报销审核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流程管控,加强财务管控制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水利扶贫政策宣传,加强与挂钩扶贫点拖顶村的党建工作联系,深入基层开展扶贫政策宣传。二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台《迪庆州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区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控制体系,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水务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87—8224730;监督电话0887—8224730;地址:迪庆州水务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00;电子邮箱:dqzsw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