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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0-02 08:48:23    信息来源:无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州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委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强化委党组对发展改革整体工作的领导;制定《州发展改革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开展1次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018年5月完成了《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三层)签订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全体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责任不留死角;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二)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及时出台了新的《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对委领导班子作了严谨细致的分工,严格做到“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定了《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综合运用集中谈、分类谈、个别谈、电话谈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难题,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人事问题、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问题均按程序提交党组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对“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够深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讲话精神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委班子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敏锐把握政治领导的主动权,确保各级的决策部署在单位的贯彻执行;在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中,着力将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和“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发展思路纳入《迪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并细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迪庆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迪庆州十三届州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并报八届州委5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目前上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争取在2018年内完成州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钩督导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建立了“处级、科级干部挂点”的网格化责任体系,举全委之力,全力以赴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对“党建工作加强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共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部规章制度》,并于每月在《迪庆发改党建》月刊中通报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党的基层社区报到、党员公开承诺书等情况,严格落实《党员学习和教育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党员政治生活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交心谈心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纪律处分制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党员“政治生日”制度》等工作,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基层党建巩固年”目标任务落实,创建“红旗党支部”。

(二)对“服务建设力度不够,选人用人视野不宽”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委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按照好干部标准,把维护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大力选拔使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文件通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与中心工作同样重视、同步部署和落实,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做好抓早、抓紧,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机关各类学习会议,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制定了《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问题导向,贴近工作实际,细化实化了党风觉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完成了层层签订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廉政谈话工作,制定了《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廉政谈话方案》;制定出台了《州发展改革委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委“三公”经费预算申报水平,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切实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

(二)对“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并实施《迪庆州发展改革委2018年“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建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发改新形象;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重点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强化对全委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加强考勤管理,重新修订了《州发展改革委考勤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上班签到等相关事宜作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三)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委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完善州发展改革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制定《迪庆州发展改革委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细则》,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四)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含“公务支出管控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不严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款不专用”问题)。

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提高管理能力。要求财务人员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凡是不符合规定的、附件要素不齐全的报销凭证坚决不予报销,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易耗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采购管理,严格控制办公成本。

(五)对“会计管理、财务核算工作不规范”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财务核算“一事一结”制度,做到财务报账明晰、项目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年度实际支出情况;执行全委干部职工出差或下乡一律使用各自公务卡进行资金结算。强化分管领导责任,加强对办公室审核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审制度,财务会计人员做到严审原始凭证完整、无涂改凭证、原始凭证合规、加盖公章,凭证填写规范。

四、扶贫攻坚方面

(一)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展缓慢”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双点长”等措施,实施好“一个安置点、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计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目前新增各安置点均已建立“双点长”制度,设立了“双点长”公示牌。围绕“项目开工率、搬迁入住率、旧房拆除率”等重点目标,倒查问题、倒推工作、倒排工期,明确了各安置点的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置换及拨付进度,支持项目加快建设。针对存在挪用、挤占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及相关资金闲置、滞留等情况,我委及时下发文件,组织整改,要求加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账务的调整、置换、规范等工作,目前,各县(市)已建立较为规范的资金管理体系,相关整改也已基本完成。

(二)对“建新拆旧执行力度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标对标、对岗对责,逐条梳理、深入排查、以点对点、彻底整改,确保481户未拆旧房尽快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全部完成拆除。针对拆旧进度缓慢问题,我委多次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市)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合力推进,加大对拆旧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及检查力度,确保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严格落到实处。

(三)对“禁止新搬迁户私搭乱建的措施不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紧紧守住人均住房面积的“标线”,严禁安置点出现私搭乱建、加盖楼层现象。及时下发了《关于加紧做好近期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转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房面积超标和大额负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安置房面积超标及大额负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已签订的超标安置房产权及建房资金分割协议进行梳理核查,确保协议要素内容全面,合法合规、数据准确、逻辑严谨。

(四)对“结对扶贫挂钩点产业扶持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到点到户的产业发展规划、到人的就业帮扶计划;通过招商引资吸纳就业,以及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创业扶持、发展产业等措施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定期跟踪落实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就业情况,适时调整帮扶政策。

(五)对“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开展不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推动州发展改革委党支部与羊拉乡规吾村党总支结对共建工作,编制完成《结对共建协议书》,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建议,拟于前期内与规吾村党总支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全面实施以“组织联建、扶贫联推、责任联带、帮助理清思路、帮推产业发展、帮扶困难群众、促党员作用发挥、促干部作风转变、促农村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帮三促”活动,全面帮助羊拉乡规吾村(组)党组织提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   

(六)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宣传解读政策力度,并按照相关政策对士旺村拉木古点进行补助。我委下发迪易地协调办〔2018〕30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的解读及宣传力度,使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87 - 8225742;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3号楼3楼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99;电子邮箱:dfgn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