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广播电视台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广播电视台开展了巡察。通过采取发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资料、走访了解、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认真巡察。
巡察组指出,党的领导方面,州广播电视台存在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不及时,组织领导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不够规范,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没按工作实际进行及时的完善修订,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脱贫攻坚工作方面不到位;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重视党建工作不够,党建工作尽责履职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不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针对存在的问题,巡察组强调,州广播电视台要强化党的领导,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全面发挥党支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对群众的引导作用,强化政治担当,从严管党治党,深化和推进高质量广播电视工作,规范议事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末位表态制,全面完善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强化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提高加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以党建促进工作发展的思想,杜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等各项制度流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基层党建存在的“痕迹主义”,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领导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内部分工,明晰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喉舌”阵地的作用;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班子主要领导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实现党风廉政工作全覆盖、全约束,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干部职工从小事小节做起,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规范党风廉政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切合本部门实际,操作性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要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大对挂钩扶贫工作调研力度,细化对扶贫村的帮扶措施。
关于巡察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问题,巡察组要求,州广播电视台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系实际,举一反三,既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又要针对具体问题深化专项整改。要严格执行《迪庆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在账务处理时附原始的工作痕迹资料,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186号,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广播电视台开展巡察情况作了全面反馈,所指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诚恳接受。所提的意见站位高,要求明确具体,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于两个月内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稿及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州广播电视台负责人表态发言时表示。(杨洁 李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