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巡察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维西县对标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重新建立和完善巡察体制机制,促进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平稳、高效运行,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修订巡察工作规划。修订了《维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了县委巡察工作要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用好用活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任务,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制定巡察工作规则。制定出台了《中共维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维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中共维西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理顺了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思路,同时,为县委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党委在巡察工作中的统一领导作用,探索巡察工作协调机制,打好巡察监督“组合拳”。每轮巡察组开展巡察前,着力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发布协查函,了解被巡察单位及其班子成员有关情况,对协查反映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组反馈,并在巡察过程中重点关注“三类重点”问题,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和延伸调查做好相关证据资料收集,建立单独台账资料,特殊线索特殊处置,逐步探索边巡变查边办,强化监督合力。
建立工作考评机制。积极探索“巡察后评估”制度,制定《参加巡察工作鉴定表》,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对巡察组成员参加巡察工作进行鉴定,每轮巡察推荐1名优秀巡察组长,每个巡察组推荐1名优秀组员,优秀巡察组员和优秀巡察组长需出具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由巡察组长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签字,将鉴定情况反馈给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和抽调人员原单位,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强化对巡察干部的激励约束,切实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王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