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积极稳妥做好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做到问题线索责任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得到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初显。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巡察机构共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件,其中函询了结1件,初核了结4件,立案6件(已办结3件),其余5件正在办理。
问题线索处置责任明确。维西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形成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案管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案管室统一管理、承办科室(纪检组)具体处置办理的工作机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挂包领导和分管案件查办工作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坚持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做好问题线索分流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处置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审批程序规范。维西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执纪审查管理机制,问题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严格按规范操作运行。加强规范线索登记、规范案件调查、规范结果处理,分管案件查办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受理、问题线索调查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移交问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巡察震慑作用初显。前四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中,给予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1人,行政问责1人,行政撤职1人,党内问责9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一定遏制,巡察震慑作用初显。(王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