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3日至6月19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迪庆州工信委进行了巡察。8月1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工信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内监督不到位,党组和支部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关于州工信委党组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担当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有些科室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提醒谈话中针对性不强,党组班子对全局性工作站位不高,相互协调欠缺,谋划不够等问题。
在巡察整改中,委党组班子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责任分工,实行班子一名领导专人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措施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掌握廉政动态;强化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干部职工实行廉政工作一票否决制;强化结果运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决定性指标。委党组认真安排廉政谈话工作,全委在5月份开展了上半年廉政谈话。截至6月2日,委党组书记对6位副处领导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我委的6位副处(党员5位,非党1位)干部已经对分管的9个科室共计21人(其中,党员15位,非党6位)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做到了全覆盖,增强了全委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下半年廉政谈话已经陆续开展,同时,谈话要求加强针对性,增加改进科室工作作风的内容。
(二)关于工信委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界限不清,存在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现象,落实党组决策议事机制不力,弱化党组会议决议重大决策作用等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加强党组话语权。重新梳理议事规则、工作规则,修改完善制度,严格划分行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的界限,委党组要求,每次委党组会议后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禁止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如财务开支的研究权限问题,明确2万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明确了党组会议的程序及会后开展对党组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
(三)关于工信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缺乏生机和活力等问题。
委党组立行立改,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学习教育及党员学习日结合起来,将学习落到实处,在学习交流中,立足工作实际,认真研讨,成效明显。6月28日,我委党支部完成了换届,换届以后,党支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委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支部学习,在学习中引入实际工作开展的交流讨论,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全委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四)关于工信委党组在藏区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上,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讲客观,沟通协调不力,未发挥党组的总览全局作用,致使项目落地难,资金闲置等问题。
目前,州工信委已委托第三方完成数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正在向省电子政务协调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情况,争取立项。
(五)关于工信委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出差借公款不按时归还的问题,但党组主要领导和党支部书记没有开展抓早抓小、提醒谈话,党内监督履行不到位,在单位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针对此问题,分管财务的分管领导及时找到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目前原来的欠款已经全部清还。同时,目前我委重新草拟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一般出差不再允许出差借款。
(六)关于工信委党组班子成员外出报备落实不严肃,不严谨,存在办公室相关人员代签“同意”的情况等问题。
按照州委、州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委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外出报备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时需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取得“同意”签字,方可由委办公室逐级办理报备手续。
(七)关于工信委职责职能划出划入多,工信委内部有些科室工作关系没有理顺,职责职权不清晰等问题。
目前,我委已经进一步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理顺了各科室的职责职权,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同时,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让全委党员干部职工树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责。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
(一)关于工信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情况下未成立党小组等问题。
州工信委进一步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思想政治建设。在日常学习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丰富党员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研讨等学习模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补好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同时,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状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目前已经组建了三个党小组。
(二)关于工信委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够,特别是主要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活动、学习、民主生活会的少等问题。
根据巡察组提出意见,再次明确我委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同时,委党组书记表态,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倾听同志们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三)关于2016年度工信委党组评先评优程序不规范,对党的组织工作不严肃认真等问题。
州工信委党组对评先评优程序不规范进行了深刻认识和反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相关档案。同时再次学习了相关制度,确保在今后的评先、评优方面将坚持并完善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完善痕迹管理。
(四)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程序不规范问题。
州工信委进一步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程序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规定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三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和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和预审的规定。同时,工信委党支部要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公示、报告档案资料等文书工作。
(五)关于工信委党组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参会人员发言记录不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存在主任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大额资金使用,不主动邀请纪工委参加监督的情况等问题。
州工信委党组重新修订了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了程序。在研究重大事项时,同时主动邀请联系第一纪工委前来列席会议,若因纪工委有事不能前来参加,委办公室记录笔记时未加以标明,今后,在召开重大会议室,将做好电话记录备查。同时,州工信委已经制定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室会议的召开制度,明确会议决策权力界限。
(六)关于不按期缴纳党费。工信委党支部实行按季度交纳党费,党费日制度落实不到位。
州工信委目前已经建立健全州工信委党费日制度,党员已经按规定按期交纳党费,同时,我委党组织将按照《党章》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工信委党组研究业务工作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落实党风廉政和支部建设目标责任没有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抓紧抓实等问题。
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自觉扛起抓党建的政治责任,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明确了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杜绝“一手硬、一手软”、“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以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主体责任,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充实调整州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5月3日,我委召开了机关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总结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层层签订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种好“责任田”的良好格局和制约机制。主动配合第一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权责明确,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各个环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在今后工作中,委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的重视,加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党建工作的力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和支部建设目标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上抓紧抓实。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不到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等问题
(一)关于工信委财务实行主任中间环节审核,对上级财务工作纪律要求变相执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目前,州工信委已经全面修订健全了财务制度以及相关制度,并于10月起执行,财务开支由财务人员、办公室、财务分管领导分级审核签批,主要领导不再签批。
(二)关于工信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财务工作监管不力,出现财经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程序不合规的情况等问题。
在实际整改中,州工信委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财务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列出清单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严格控制招待费等六项经费控制指标。财务人员不得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听命于领导个人而发生收支行为,否则均视为违纪并追究责任。单位一把手对单位财务状况负总责,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加强审核和监督,确保财务支出符合财经纪律要求。加强对工信委财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规范财务核算,并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具体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征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王东伟;联系方式:电话:0887-8222323;电子邮箱:285297940@qq.com。
中共迪庆州工信委党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