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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立巡察制度工作

发布日期:2016-09-09 16:46:05    信息来源:无

201699日上午,中共迪庆州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州建立巡察制度工作。会议由州委书记顾琨同志主持。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对我州贯彻落实省委《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州委书记顾琨同志对贯彻落实省委《意见》作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州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全州各级党委要尽快落实省委《意见》的各项措施,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我州贯彻落实方案,抓紧机构和班子组建,尽快启动我州巡察工作。州委“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三是要建立完善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强化对各县市的指导,开展对巡察人员专题辅导,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和拓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工作。四是要围绕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严明纪律和规矩,突出问题导向,在年内开展一次巡察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会议决定,一是在20169月成立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州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为成员;二是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牵头,9月份以内制定我州贯彻落实省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报州委研究印发;三是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在10月份提出初步组建方案,明确编制、人员及职能报州委审定,在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基础上组建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州委巡察组;四是在11月份召开全州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由州委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并请省级相关专家指导培训。

根据省委《意见》精神,由州纪委牵头,经与州委组织部对接,就我州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向州委提出建议。并及时下文,对各县市认真组织学习,积极主动与各县市党委汇报衔接,提前筹谋,提前开展调研,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和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