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开发区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巡察组召开反馈会,向开发区党委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开发区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6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7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全面落实好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开发区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不坚决方面
开发区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理清责任为前提,健全制度为保障,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责任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委、管委会工作规则,理清权力边界,明确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班子例会的议事范围和权限、程序。进一步规范党委、管委会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生活的各项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所有“三重一大”问题在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牵头负责对各自分管领域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当前形势的及时进行修订。截止目前,《中共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以及我区现行的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修改已完成初稿,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完善相关手续。新制定的《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已完成初稿。完善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后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向班子成员分送党委会议议题,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充分讨论和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生活不健全方面
开发区党委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层层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主动担责、层层加压,梳理年度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委与党(总)支部,党总支与下属党支部层层签订年度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计划,日常有督查,年终有总结考核。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区、分领域包干联系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个支部结合实际,列出年度学习计划,逐级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同时,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按程序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疏通党员管理的“出口关”。结合区内各基层党组织实际,积极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激发党建工作活力。通过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联系服务群众,分小组轮流组织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与村(社区)支部结对联建、军警地共建、组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方式,实现党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双提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根据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的要求,调动全区各级力量,精心组织,全力加大基层党建工作重点的宣传、落实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着眼点放在补短板和亮特色上,层层建立问题台帐清单,实现一村一台帐,一支部一清单,进一步规范基础党务。对区内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对“后进”支部,坚持“一支一策”,逐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通过党委班子成员、党办工作人员和党组织书记三层挂包,确保能按年度完成整顿转化任务;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好 “三会一课”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年度考核;根据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场所建设工作,并制定制度,确保活动场所建起来后,能够管得住、用得活,真正使活动场所成为集党员活动、学习培训、服务群众、客事办理、文体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阵地。
三、组织人事纪律落实不力,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方面
通过党委会议、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狠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守则》等相关政策进行再学习再培训,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选人用人具体工作中力争做到六个精准”即:条例精神领会精准、资格条件把握精准、人选考察识别精准、人岗相适匹配精准、任免流程执行精准、纪律规定遵守精准。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相关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注重实绩。严格执行档案“两个必查”制度,即动议环节必查、考察阶段必查,切实把好干部任职资格关。强化问题整改和处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在积极与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的同时,向州委组织部咨询干部配备相关要求,已按相关要求向州委组织部报送《开发区近三年选人用人情况报告》、《开发区管委会编制职数情况及实际配备情况说明》和《开发区管委会科级干部花名册》等相关材料。
四、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不严格方面
及时修订完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规模50万元-20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重新梳理明确了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制定出台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实行政府采购事项台帐管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设立了“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督、促公开”的原则,着力推进管放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建立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五、贯彻落实法规政策不到位,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财政收支不真实的现象方面
统一预算保障口径,预算单位所有收支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健全财政资金报账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惠农资金监管,通过指标、计划、支付、核算分离的方式,有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资金审计监管力度,年内聘请权威机构对管委会近三年财政资金支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强化问题整改和处理,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责成财政局、经济贸易发展局、建设环保局等部门,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尽快修订完善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出台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目前各项制度已完成初稿,正在进行修改完善。认真执行《预算法》、《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州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寻找和培育新的财源。同时,进一步加大向州委、州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的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力度,及时向上级反映我区在组织税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漏洞方面
开发区党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州委和《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及省、州制定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工资福利、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制度,保障有章可循。开发区纪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委的专项监督,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列席党委、管委会重要会议、参加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强化专项纪律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年内将对各类文书资料、会议记录、电子档案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各类文书书写规范、基本要素完整、内容清晰明了、文档资料有据可查,确保文书档案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肃性。强化问题整改处理,针对存在问题,开发区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责成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分步整改落实;开发区党委和纪委对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部门领导班子向开发区党委和纪委作了书面检查。
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发区党委将始终保持清醒、保持忧患、保持定力、保持节奏,再添措施、再加力度,持续运用和巩固好州委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委巡察开发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开发区党委反映。联系单位:中共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87-8388147;电子邮箱:243925358.qq.com。
中共迪庆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