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州委安排部署,2016年10月14日上午,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迪庆州建立巡察制度工作。会议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天喜同志主持。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宏同志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认真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第十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会议研究审议了《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暂行)》《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送审稿)、《关于组建州委巡察机构的建议方案》《建立中共迪庆州委巡察人才库建议方案》,并对近期巡察工作进行了研究。
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迪庆州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的《实施办法(暂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暂行)》和组建州委巡察机构和人才库建议方案。要求按照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州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在会后认真修改迪庆州《实施办法(暂行)》后报州委审定,争取尽快印发实施;印发州委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暂行)》;加强与州委编办的沟通对接汇报,加快推进州委巡察机构的组建。
会议要求,根据省委《意见》和有关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以及州委有关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一轮巡察工作。结合全州当前工作重点,借鉴已开展2轮专项巡察工作经验,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无自办案件的州级部门及乡镇为重点,作好相关工作准备,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初步计划在2016年11月中旬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