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安排,2020年9月16日,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丁文武向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州委巡察办主任陈文光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余建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8月5日,州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对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把政治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和使命,强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及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通过走访干部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班子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党委政治核心地位未发挥。党管意识形态缺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搁置。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不到位;党总支职能界定不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企宽松软。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差距。内部管理制度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冲突。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未充分发挥。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干事创业的凝聚力不强。
巡察组提出5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四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是进行规范细致的成本核算,从而客观真实的反映损益和在建工程成本,并按照企业发展和利润提升水平适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同时,严格规范各类补贴的发放。
州委巡察办公室主任陈文光强调,迪庆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要强化整改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州热力公司负责同志表示,州委第三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对我公司的巡察情况,客观评价了我公司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了我们在公司建设及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我们把了脉、会了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次巡察工作的开展为我们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我们将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凝心聚力推动公司全面发展。
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八届州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州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