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19日,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会上,巡察组长向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办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反馈指出,近年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要求,努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法治参谋、检察哨兵”,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精准有效的决策参考,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对上一轮省检查院巡视整改部分事项抓而不实,整改推进不力。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检察职能发挥不充分。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缺乏韧劲,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四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机关党建质量不高,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巡察期间,未收到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州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重点人、重点事的问题线索。
巡察反馈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四是加强队伍管理,进一步促进专项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州委巡察办主任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有力行动和明显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坚持党要管党,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三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认真抓好整改,确保件件落地见效。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表示,州委对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巡察“回头看”,充分体现了州委对迪庆州人民检察院的重视和关心,巡察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命中要害,整改要求站位高、要求严、措施实。下一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将对标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整改。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迅速行动、扎实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州人民检察院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严格按时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担当、推动发展。以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十四五”规划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州委第一巡察组、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州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