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1年4月22日至5月31日,八届州委第十四轮第一巡察组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1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巡察工作是州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院党组全盘接收、照单认领、坚决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这一政治责任,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及时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上下联动,形成人人自觉认领责任,人人主动落实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本着“严、准、实”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八届州委第十四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了分管领导督办、牵头部门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检务督察部门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
(四)注重标本兼治,力求巡察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四方面问题,坚持长短结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具体明确措施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实抓常。适时跟进了解整改进度,督促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处室保持好工作力度和跟上工作进度,确保落实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将落实巡察整改与促进检察工作融为一体,力争形成标本兼治双向联动的格局,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
州检察院党组在八届州委第十四轮第一巡察组和州委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
(一)关于部分巡视整改事项抓而不实,整改推进不力方面
党组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在年初年中组织会议专题部署党建工作,并带头研究制定下发《迪庆州检察机关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标达标创标实施方案》等制度,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做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促业务,抓实党建规范化。同时,严格执行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筑牢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州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两手抓”,结合党组学习、一周一晨会学习、支部学习、开办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学习教育,筑牢检察人员思想根基,强化知行合一。同时,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理念,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察业务。立足迪庆州情检情,结合高检院系列新理念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出了“少要精、少要优、少要规范”的理念,有效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短板弱项不断补齐,1-10月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0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6件。法律监督工作平稳推进,1-10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次,提出抗诉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7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3次,审查收监执行案件1件。落实“三个规定”有所突破。1-10月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6件,有效杜绝“案外”因素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助推“六稳”“六保”工作。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宣传方式,扎实开展各类宣讲活动,牢牢把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院党组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职责,主动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警示教育,严肃考勤制度,带动班子成员抓督促、抓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主持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警示教育大会6场次,与本院分管领导和三县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化“四种形态”组织开展谈话提醒,与班子成员谈话4次,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谈话14次,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谈话28次,实现谈话全覆盖。健全完善《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扛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抓”“两不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扎实开展党支部评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体检察人员上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主持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并根据工作岗位重新划分党小组。严格执行《迪庆州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迪庆州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上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梯次配置,选派青年干部参与基层锻炼,巡察“回头看”以来上挂下派锻炼6名、提拔职务5名、晋升检察官等级5名。严格执行交心谈心制度,征求检察人员意见建议,竭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急难重点问题。
三、下步打算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州检察院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接下来,将继续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作为,持续发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一)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二)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大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整改,从而提升州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三)完善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情况调研、完善修改、规范应用。
(四)提质效促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基调,树立“少要精、少要优、少要有质量”的高质量发展理念,抓严抓实重点工作落实,奋力开启迪庆检察工作新征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2573;地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2号。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