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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14 18:07:52    信息来源:州委巡察办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2日至5月31日,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7月1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委巡察组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进行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支队领导班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及州公安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以坚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州委巡察组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后,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支队党委会议,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由支队党委书记负总责,成员分工协作,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全警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州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研判、逐项细化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支队党委分别召开5次支队党委会议及3次巡察“回头看”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有力有序推进。10月中旬支队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机制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支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一是再次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为实现举一反三的目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支队2018年1月-2021年7月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二是对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拆除了在支队大厅、党委会议室、荣誉室、涉密机房等带有宗教色彩的装饰线条,并按照公安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进行整改。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支队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支队长办公会议制度》等议事制度,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健全和完善了《支队内部控制手册》。

四是对2018年10月考察提拔副科级干部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措施、强化责任,组成专班将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严格按照州委宣传部关于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扣支队主责主业,切实开展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三是着力将“五个第一”机制作为落实“两个维护”重要制度的保障,贯穿支队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制定下发了《支队关于落实“五个第一”机制争创践行治藏方略五个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任务清单等形式,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支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争创践行治藏方略的模范机关。

四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活动。

五是支队就明确六大队机构职能、人员工资待遇和人员配备问题积极向州委组织部和州公安局请示汇报。目前州委组织部已批复明确六大队为支队八个内设机构之一,六大队派出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六是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并对历年涉案财物及涉案警情全面清查,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支队涉案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组织召开2021年度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涉案财物清理处置问题,明确涉案财物管理部门,涉案财物管理程序。

七是全力保障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做好从优待警工作。

八是制定下发了《支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做到每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一次。

九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质,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根据州直机关工委及州公安局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支队党组织书记2021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书记及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并将党纪党规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通过召开全体民辅警大会集中学及自学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

十是党委班子加强对管理体制调整后涉及的新领域、新职能的分析研判,积极研究当前职能职责拓展后面临的新任务和新问题,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业务培训等措施,推动森警支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全省森警(环食药侦)警种率先建立了迪庆州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环食药侦领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并获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共组织开展环食药侦执法业务培训1期,开展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期。

十一是健全和完善了《支队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对剩下的3台非涉密国产计算机进行了安装使用,做到真替换、真使用。

(三)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是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以及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照搬照抄。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党纪党规、警令警规的学习教育,以提升民警党性修养、规范民警警容风貌为抓手,切实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1次。

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支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支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与民辅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部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切实组织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支队党委已向州公安局党委申请对违纪人员做出调整岗位的处理。

五是针对多报差旅费和多报驻村队员往返差旅费等问题,所涉及相关报销人员已主动清退多报销出差费用,目前已全部收回多报销差旅费。

六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18年至2021年7月费用报销单及出差审批单进行全面清查。针对清查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进行及时整改,下一步严格按照《支队内部控制手册》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七是针对违规发放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问题。支队健全和完善了《支队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的实施办法》《支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多领执勤岗位津贴的民警已主动清退多领部分640元,对于今年新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支队已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其驻村期间待遇政策。

八是对2018年占用2017年中央天保工程经费,支付办公大楼楼顶装修工程费22万元问题。经自查,属财务人员选错支出功能科目,已责令相关财务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十是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支队将严格按照《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九是全州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培训超标准,授课费2000元由门卫代开发票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下步将严格按照《迪庆州州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是藏匿“三公经费”问题。经查属办理ETC过程中手续未完善,造成共计849.55元过路费从地税代扣代缴手续费中支出,未及时纳入“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问题。经自查,属财务人员选错支出功能科目,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责令相关财务审批及处理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下步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并及时公开,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是聘请第三方对支队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评估,形成《支队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对支队固定资产规范登记造册,确保了固定资产安全。50米室外射击场、白马雪山直属派出所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理,“平安林区”综合管控项目属在建项目,支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现正在审计阶段,待审计完成后及时按照国有资产登记及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是支队将对办公楼楼顶阳光棚建设项目按照香格里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五期会议要求进行改造,并在改造完成报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后,及时按照国有资产登记及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支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支队长办公会议制度》《支队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是对支付会计服务费1.66万元无服务合同无会议纪要问题,已责令相关财务审批及处理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对购买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款2.03万元无会议纪要问题,所购买的办公耗材属于零星购买年底一次性支付,已作出书面说明,下步将按新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

三是建立健全支队党建工作制度,由党委书记主抓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支队党委每季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

四是针对支队党委擅自越权批复发展党员的问题,支队党委及时整改并向州直机关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州直机关工委于10月初审查支队发展党员的程序并提交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是积极向州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将原三个党支部优化为两个党支部,重新改选了两个党支部党小组组长。

六是针对一支部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中将党纪处分期间的两名党员评定为“合格”档次的问题,一支部支委班子成员就此事作出书面检讨,党委研究形成处理意见,报州直机关工委审批。

七是强化党委班子对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队民主评议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支队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领导联系制度》等制度。

八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

九是根据支队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支队党委督促各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定期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督导检查,对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十是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党支部党建台账管理,充实党建资料,完善党建台账工作。

十一是由党委书记牵头,组织政治处、各党支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责令政治处及各支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好党委及支部各项党务工作。政治处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筹备情况、会议程序、党员谈心谈话以及服务承诺等书面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出现书面材料不规范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将严格对照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继续保持高位推动的强劲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回头看”整改各项任务。在深化拓展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求实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深化后续整改,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森林警察事业长足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66708;地址:香格里拉市昌都路45号,电子邮箱:494259296@qq.com。

 

迪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