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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全面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2022-06-22 19:23:37    信息来源:州委巡察办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向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工作近日已全面完成。

本轮巡察反馈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相关精神和要求,遵循省委巡视办下发的《市县巡察工作手册》工作流程,分别向8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按照州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首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了王以志书记在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常委会议听取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之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一把手”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工作做了要求。

反馈指出,随着巡察工作不断深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不断提高,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实践,巡察监督保障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后续工作未理顺,履行主要职能职责和“三定规定”不到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措施乏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反馈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必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深入把握新时代新发展规律,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扎实、规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既注重解决向每个被巡察单位一对一反馈的具体问题,又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整治。

反馈要求,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贯通融合,增强整改监督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盯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盯住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有效传导整改压力。组织部门要把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与加强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建设、做好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等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统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相关问题整改。

州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州纪委州监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