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的制定,关系着被巡察单位后续的整改工作,作为巡察组,现场巡察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我们要持续施压,要让被巡察单位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具体来说就是对整改方案的质量把好关,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布好局。”近日,在审核德钦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的巡察整改方案时,德钦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这样说道。
“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被巡察单位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反馈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意见时表示。
巡察整改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推进的重要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巡察组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可行的巡察整改方案并经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巡察组。
“作为巡察组,我们对整改方案进行认真细致把关,对反馈问题是否认领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下一步工作思路是否清晰等问题都进行了一一审核,确保制定的整改方案可操作性强,防止‘上下一般粗’、纸上整改等问题。”德钦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十三届德钦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分别向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反馈5个方面22个问题、4个方面21个问题,为全面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二小学制定46项整改措施,第三小学制定49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据了解,在下一步工作中,德钦县委巡察办将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各乡(镇)纪委的协调联动,从严从实监督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回访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力度,切实将巡察问题整改的监督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斯那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