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6月2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达儿文主持召开与州公安局党委以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代理主任桂俊留同志在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州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州公安局、州交警支队、州森林警察支队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讲话,州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州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州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州公安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州委安排对公安系统开展巡察,就是对公安系统管党治党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深入查找全州公安系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推动公安系统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着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州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州直部门提出的新要求,紧盯党委职能职责、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深入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州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州公安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改进提高业务能力的机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巡察组的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轮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敢于直面问题、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州委交给的政治监督任务。
州公安局党委以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党委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坚决拥护州委决定,把巡察作为对全州公安各项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综合体检”,按照“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抓好落实整改,确保巡察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形成共识。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发现问题、整改提升、推动发展的重要机会。二是严格标准要求,全力配合巡察工作。深刻领会州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任务顺利推进、全面完成。三是主动领受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反馈的意见线索,按照“三化”“三法”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健全完善长治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是以巡察为契机,督促提升工作质效。深化巡察与推动公安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努力把巡察成效转化为助推队伍建设和提升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坚实的工作举措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为全州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全面稳定作出迪庆公安应有的贡献。
州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森警支队)工作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708879003,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迪庆州A204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8月20日。同时,在州公安局(康珠大道中段)、州交警支队(香格里拉路6号)、州森林警察支队(昌都路45号)大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