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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工商联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8-08-30 21:47:30    信息来源: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

湖北省潜江市工商联在市工商联代表大会期间,以工商联的服务对象是企业老板的特殊性,混淆会议与商务接待的概念,违规安排购买12瓶白酒用于会议期间进餐使用……”。近日,迪庆州工商联党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活动上,对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有关案例通报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对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和特殊组织”。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守住纪律底线,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强化遵章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州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强调,工商联的工作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主动适应政治新常态,主动融入经济新常态,贯穿新理念,落实新政策,采取新措施。构建和谐政商关系,以“亲、清”为准则,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干部职工不得参与接受参加企业年终总结表彰大会的邀请,到企业祝贺、致辞以及参加颁奖活动;不得借服务之名,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有关费用;不得在节假日期间借用企业车辆为自己出行服务;不得接受企业赠予的礼金;不得接受企业赠予的购物卡、贺年卡、挂历等节日礼品。(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