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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深化政务处分法学习 为履职尽责充好电

发布日期:2020-09-07 17:15:25    信息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集中学习着重从《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学习,并针对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深入解读和研讨。

纪检监察组同志一致认为,《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制度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利于提升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学习会强调,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要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联系实际学,牢牢把握、正确处理好《政务处分法》与《监察法》等若干法规制度的关系,在具体案件中做到精准运用。要加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正确理解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方针和要求,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被监督部门单位加强对所管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法律意识,确保各综合监督部门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将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习会要求,要严格执法,加强综合监督部门公职人员的监督,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政务处分的有效性。要自觉做严格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制约上作表率,确保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公正行使。 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规范监督执纪执法,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实践锻炼,大力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赵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