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香格里拉市纪委市监委持续掀起学习监察法热潮,立足更好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通过延伸学习的方式,锻造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法理学习,确保政治过硬。监察法的制定实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主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实现纪法深度衔接。同时,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于工作始终,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拥护核心、心向北京。
结合四项制度学习,确保业务过硬。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下发后,市纪委市监委在推动学习运用监察法的同时,将四项制度相关规定融入监察法的具体规定中,融入执法实践中,全面掌握法律纪律文书,切实把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铭记于心。结合执纪审查工作实际,对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进行调整、细化和明确,推动执纪审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执纪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深化党规党纪学习,确保作风过硬。市纪委市监委结合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际,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监察法的同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做到纪法融通。促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以党章、宪法为根本遵循,以党的纪律为刚性约束,做到纪律底线不逾越、法律红线不触碰,更严于律已,做好严守纪律的模范、当好道德的标兵。(洛桑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