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日常监督为抓手,做到早提醒、早预防,着力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全州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28人,问责7人,党纪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问责的有35人次,占总人次的94.6%;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的有2人次,占总人次的5.4%,没有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
干部监督室出台《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完善监督制度,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规范监督工作。
据悉,干部监督室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引导工作,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召开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廉政谈话工作,及时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为干部廉洁履责敲“警钟”,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进行廉洁提醒和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们还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提醒,督促干部正确履职、廉洁自律,认真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形成了领导提示、干部承诺、共同倡廉的良性互动。”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
在此基础上,干部监督室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好第二种形态,干部监督室规范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加强对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强化“刀刃向内”震慑威力,严防“灯下黑”。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全州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立案2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孙玥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