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迪庆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理审结案件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一年来,案件审理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升“三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增强政治能力。新形势下审理工作范围不断扩大,面临的情况更复杂,责任使命更艰巨,必须持续保持学习的习惯。审理干部首先要把增强政治能力放在能力建设首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因此,政治能力是审理部门和审理干部最需要具备的能力。当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案件审理工作的“纲”和“魂”。要始终清醒地认清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把握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提升专业能力。审理工作是“监督中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担负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审理干部要始终坚持业务学习,既要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了然于胸,又要对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一清二楚,还要在政策和策略的精准把握、统筹把握、辩证把握方面多琢磨、多思考。
加强沟通能力。审理工作无小事。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一是做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与办案部门对接,通过提前介入,将可能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和意见分歧尽量解决和消化在办案初期,减少不必要的消耗;二是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召开案件专题研讨会等方式,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李云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