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迪庆州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针对此前调查组调查核实的你单位存在……的问题,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一是加强财务监管,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加大对报销事宜的监管;二是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吸取此次违法案件的教训,在各村(社区)、中心开展好警示教育工作,以案为鉴,规范制度。”
“请你们高度重视这份监察建议书,认真做好相关的工作,并将办理情况于2个月后反馈至我室,我室将不定期对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在对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对财务的监管力度薄弱,对办公耗材费用的报销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出现以办公耗材费名目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核销其他费用支出的问题。
调查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该单位的廉政建设、督促该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据悉,一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持续强化与联系地区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与交流,发挥监督合力的作用,对联系地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治,并“以点带面”督促做好相关问题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
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当地纪委监委的合作,加大监督的力度,提高办案的时效,更好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办案是最好的监督”的作用。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在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作出处理的同时,发挥好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单位、整个系统乃至整个地区敲响警钟。
“下一步,我室将对办理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该单位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切实让监察建议的作用发挥到实处。”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同时将继续从严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促进联系地区、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润铃)